在近日舉行的商務部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副巡視員張蜀東表示,商務部正在推動重啟《融資租賃法》的立法工作,今年上半年,商務部已將該法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列為5年立法項目。
立法條件已成熟
融資租賃業在我國的發展,已經有30多年的歷史。然而,融資租賃業的立法工作卻步履蹣跚。
記者了解到,長期以來,融資租賃行業的定性工作都是參照其他行業進行的,例如實行營業稅,融資租賃公司被認定為“金融保險業”,在“營改增”時被劃入“有形動產服務業”,對行業自身的獨特性沒有準確和清晰的定位。
近年來,隨著我國融資租賃業資產規模的不斷擴大,法律缺失致使很多租賃公司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例時有發生,嚴重阻礙了融資租賃業的發展。
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劉竹梅此前透露,近年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呈現增長的趨勢。2008年,全國共受理融資租賃的糾紛案件888件,從2009年到2012年,融資租賃合同糾紛從1677件增長到4376件,四年間增長了五倍。
法律缺失還使得很多外資企業,對來華經營顧慮重重。在他們看來,盡管包括中國在內的亞太地區將會是全球最大的融資租賃市場,但中國在融資租賃領域的政策還不夠完善,缺乏法律監管,收貸等風險較大。
事實上,關于融資租賃業立法的努力早已有之。據業內人士透露,2004~2007年,就有融資租賃法的起草而成,但因當時行業發展規模不夠大等原因,立法沒能獲得通過。“目前,行業立法的條件已經成熟。一方面,目前中國融資租賃行業進入了爆發期,交易額已從2007年前的400億元發展到現今的1萬億元,融資租賃公司數量也已增長到600多家。中國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融資租賃市場;另一方面,行業發展的突飛猛進,也使得各種矛盾日益突出和尖銳。”上述人士表示。
制定新的行業規則
融資租賃業立法,就能極大地提升社會對融資租賃的認知程度,各種規范制度就能真正反映融資租賃的本質,給予融資租賃符合其本質的正確、恰當的待遇,少走彎路。
據了解,與融資租賃業類似的行業如信托、保險、證券等都有專門立法,在性質上有專門的定位,這些行業在稅務等方面就不會面臨與融資租賃類似的困惑。
基于此,商務部一直積極推動完善融資租賃法律法規體系。
據張蜀東介紹,商務部正在推動重啟《融資租賃法》立法工作,今年上半年,商務部將《融資租賃法》作為立法項目報送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列為五年立法規劃項目,并就融資租賃立法工作同全國人大法工委進行溝通交流,積極推動《融資租賃法》立法進程。
不僅如此,商務部還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協會、部分企業對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融資租賃的司法解釋進行充分討論、研究,并多次與最高人民法院溝通,對相關條款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議。
對于融資租賃業的立法,一些企業也早有呼吁。國銀租賃董事長王翀此前曾表示,希望租賃立法能夠充分考慮租賃產品對實體經濟的促進作用,同時要加強對出租人作為債權人和所有權人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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