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保障合同。1997年12月12日,美陸軍部發布“戰場上的承包商:政策備忘錄”,其中詳細列舉了戰時和非戰爭軍事行動中與承包商簽訂合同時應考慮的事項。美陸軍部與1500家合同商簽訂了2.3萬余項合同,價值近40億美元,以加速修理零配件保障、提供保養與支援勤務等。1998年到2003年,美軍陸軍的16萬份、空軍的6萬份、海軍的8萬份、海軍陸戰隊的5000份保障工作是承包給民營企業完成的。
組織保障演練。為了探索軍地力量結合運用的方法,檢驗民力利用的實際效果,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和商討對策,美軍經常組織以民力保障為主的訓練和演習。如1999年6月在美國本土舉行的首次“后勤民力增補計劃”實兵演習,參演人員上至陸軍總部,下至地方公司承包商共2萬余人,并邀請了盟國后勤代表和聯合國有關官員參加,對“民力增補計劃”進行了一次歷史上最大規模、內容最為全面的演習,取得了許多經驗。
注重運用利益驅動,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推進利用民力維修,利益驅動必不可少。美軍主要采取向承包商提供經濟補償、減免稅費以及提供額外業務等方法。例如,“聯合努力”行動中,美軍在匈牙利境內建立了一個大型后勤基地,由布朗-魯特服務公司承包。按照匈政府財政部規定,《利用民力增補軍隊后勤計劃》的承包商應交納增值稅,稅款1800多萬美元。為彌補承包商經濟上的損失,美國政府立即做出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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